第三十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监督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依法与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小型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集中的地方,可由上一级工会直接代表职工与相应的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组织或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工集中的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工会可与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劳务公司共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澳门新葡萄新京日本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应占相应比例。